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发布时间:2019-08-24 14:31:15
(1)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费单据。转院治疗的,还应提供当地医院的转院证明。
(2)提供住院及出院后误工证明,如病历及休假条、单位扣发工资天数及数额;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工龄工资和固定奖金。
(3)提供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数、天数,以及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
(4)提供往返医院的车船票、住宿费发票。
(5)受害人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提供伤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或死者生前实际抚养的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数及姓名、性别、年龄情况,以及受抚养人是否还有其他抚养人抚养等证明。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要尽量避免医疗事故: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12)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以上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责任编辑: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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