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建议修改规程 铁道部独大垄断局面打破
发布时间:2019-08-25 10:59:15
【新民网·商业报道】10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向新民网记者表示,今日上午收到国家工商总局邮件,消费者权益。
董正伟此前曾向国家工商总局提交《请求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认为铁路运输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不正当经营行为,火车票“限乘当日当次车,在3日到有效”的格式条款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应该删除,同时,乘客人身财产损害赔偿限额容易造成赔偿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况。
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办函字[2008]447号文件称,“火车票票面‘限乘当日当次车,在3日到有效’的规定,是格式合同的一部分,但这一条款容易使乘客产生误解,需要加以修改,以清楚明白的语言告知乘客。为此,我们拟就该条款可能引起歧义这一问题,建议铁路部门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以真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董正伟认为火车票退票补票手续费涉嫌垄断,也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了反垄断申请,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进入执法程序。
董正伟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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