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划谁来“埋单”
发布时间:2019-08-15 14:42:15
2008年5月一天,王某应朋友的邀请到酒店就餐,将其桑塔纳停放在停车场,并交纳了停车费。谁知当王某和几个朋友吃完饭走出酒店开车时,却发现自己汽车左侧被划出一道长约15厘米的划痕。遂找停车场负责人进行理论,而此时停车场负责人却说,汽车是你自己的,停车场只是负责保证汽车不被盗,对于汽车被划、被砸不是我们的管理范围。王某多次找停车场协商无果,无奈的情况下,将该停车场起诉,请求赔偿其损失。
律师点评:原告到被告停车场停放车辆,双方已经确立了保管关系,被告对原告的汽车负有保管义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未尽到保管义务,致使原告的桑塔纳汽车受损,因此对原告的损失应予赔偿。同时律师提醒,市民如停放汽车或保管其它贵重物品,。
最新资讯
-
02-03 1
-
08-24 2
-
08-15 1
-
08-29 2
-
08-10 0
-
08-1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