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摔成伤残,健身中心被判赔

发布时间:2020-07-21 18:45:15


  晨报讯 酷爱健身的吴先生在一家健身中心办了会员卡,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去锻炼身体。然而他万万没想到,一次健身后的意外,竟使他成了十级伤残,还引发了一场诉讼。日前,,健身中心应赔偿吴先生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7745.60元。

  2007年的夏天,吴先生像往常一样去健身,淋浴后,他在更衣室和卫生间的通道中不小心滑倒摔伤。事后,他被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骨骨折。几天后,吴先生接受了手术并进行了漫长的治疗。经鉴定,他因意外受伤致左下肢功能障碍及双下肢长度相差2厘米,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出院后,因与健身中心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他诉称,自己因更衣室和卫生间的通道地面积水而滑倒,健身中心提供的服务存在缺陷,未能尽到管理职责导致其十级伤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健身中心辩称,作为专业的健身会所,他们在设施安全防护及安全提示等方面已尽到了职责,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事发后,健身中心已付给吴先生3000元。鉴于吴先生的会员身份,并且的确是在健身会所处摔倒致伤,因此可以考虑在合理损失范围内适当补偿不高于30%份额。

,吴先生称其健身淋浴后在通道中因积水摔倒,但因证人未到庭接受双方当事人,因此无法认定证人身份及陈述的真实性。健身会所提供了照片若干,证明其在通道中设置了吸水地毯,通道墙壁设置了“地上湿滑”“小心地滑”等警示标志,已尽保障义务。吴先生认为上述照片无摄制时间,非事发现场的真实反映,不予认可。健身会所未能提供清扫地面等保洁材料,鉴于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其已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吴先生在其经营场所受伤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判决健身中心赔偿吴先生40745.60元,扣除已支付的3000元,尚需赔偿3774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