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跳楼摔伤宾馆赔3万元

发布时间:2019-08-19 14:29:15


  昨日上午,,并当庭宣判酒店方应负标识不清的次要责任,赔付黄姓男子33093.98元。

  去年汶川地震当日,河南固始县一黄姓男子正住在郑州安钢大酒店。因这场地震波及郑州,该男子慌乱中没有找到逃生出口,便纵身跳到楼下,不幸摔伤。

  事后,,要求酒店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0万余元。

  判决理由

被告安钢大酒店标识不清晰有一定因素。对于原告损害后果,被告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原告应负主要责任。 据《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