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未获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19-08-28 02:10:15
据《武汉晚报 》报道 10月26日,,,。值得关注的是,罗某提出的赔偿经济损失35200元和精神损害。
王峥嵘的辩护律师认为,王峥嵘在得知罗某知道王某冒用了其名义入读大学后,主动与罗某联系,尽力挽回对罗某的损害,消除不良影响,而且王某主动申请撤销、注销文凭、资格证等,使罗某能顺利毕业,取得了相关证书,防止了损害后果的扩大。
此外,王某不是冒名顶替罗某的身份入读贵州师范大学,只是冒用罗某的名义,因为罗某并没有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王某能够入读贵州师范大学,是被告人王峥嵘冒用罗某的高考成绩等信息资料,通过其他方式完成的,没有损害罗某受教育的权利。
对此,罗某的律师则认为,“精神损害本质上是受害人对痛苦的主观感受,赔偿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的人格权益,所以我们索赔10万元,抚慰受害人所受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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