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司法改革重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9-08-05 17:57:15


  本报记者 丁国锋

,映入眼帘的“导诉台”不仅提供教老百姓怎么写诉状、诉讼费如何交、人身损害赔偿怎么算的各种《诉讼指南》,法官还为当事人提供了立案受理、审执进度查询、,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的“关口”也被前移到了诉讼服务中心。而该中心运行两年多来的成绩也颇受好评:接待当事人逾4万人次,办结立案调解案1500余件,案件调撤率达65%以上,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室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50余件。

  11月9日,,在实地调研了解相关情况后,公丕祥把这种举措总结评价了三个新:司法工作新机制、能动司法新载体、司法为民新平台。“比个案解决司法难点更受群众欢迎的是,‘一站式’诉讼服务不仅切实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讼累,还发挥了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司法审判效率的窗口和枢纽作用,、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方面。”公丕祥说。

  就在当天,在江苏高院举行的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座谈会上,,,在新一轮司法改革过程中,通过各种具体工作机制的创新,强化能动司法、依法服务大局,从而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他分析说,,,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尖锐,而且成为“常态”问题,,一些地方司法保障乏力问题还未根本解决,司法环境还不够理想。而要尽快破解这些司法难题,最根本的是要靠改革,从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逐步理顺关系,努力加以解决。“要在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和深层次问题上下功夫,而不是满足于解决眼前的个别具体问题。”

  近几年来,,在能动司法、司法调解、审判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总结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推出的举措可谓亮点频出。、、、,不仅针对性、操作性强,、摸得着的具体措施。江苏高院还在总结相关审判经验的基础上,,仅诉讼服务中心,。

  11月6日,,并正式予以下发,确定了优化职权配置、完善诉讼程序和审判组织工作机制、健全审判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经费保障以及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7个方面30项重点司法改革任务,,如何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

  “如何通过审判管理,加强办案程序的节点控制,从而预防法官随意搁置案件、久调不决问题;通过推行法官助理,将办案能力出色的法官培养成为‘名法官’,使其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从而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通过大量便民性的诉讼服务举措以及加大调解力度,让更多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这些改革的成效,。

  公丕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要做到司法为民措施更加完善、纠纷解决手段更加多样、司法便民方式更加便捷,要从五个方面研究解决相关重要问题。。,完善社会舆情汇集制度,,全面、深入、。二是要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稳步推进各类二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完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探索建立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审理机制。还要通过深化裁判文书改革、实行生效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开、完善案件信息实时查询系统以及建立审判工作定期发布制度,进一步拓宽和规范司法公开方式。三是要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不断提高调解结案率,减少调解结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再审程序,努力使更多的纠纷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组织得到解决或者依靠社会力量合力予以化解。四是要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探索二审和再审案件巡回审判制度,提高巡回审判的效果。五是要完善司法过程中的救助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执行救助专项资金、、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与社会救助的衔接机制。

  记者了解到,为了研究制定符合江苏特色的司法改革实施方案,江苏高院专门成立了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一线领导、干警、、政协委员、省级机关代表、,还通过全省13个基层司法改革联系点,从今年3月起率先推进各项具体任务为出台具体方案起到研究、示范效应。“司法改革不可能通过‘拍脑袋’制定方案,许多改革措施一方面来源于地方的实践,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水到渠成’,不可能‘一蹴而就’,对眼前最急需、最容易解决的项目和机制,要尽快提出具体实施细则和方案,做到成熟一个、研究一个、确定一个、实施一个、见效一个。”公丕祥说。

、机制性、保障性障碍,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工作难度很大,任务十分艰巨。要取得成功,,明确方向和职责,为司法改革健康有序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公丕祥最后说,每一项改革措施,、,从“司法为民”的各种实实在在的举措入手,,确保司法改革取得实效,实现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让干警满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