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辱少女跳楼 牵出盗抢团伙

发布时间:2019-08-06 05:18:15


  一伙康乐籍青少年在省城大肆盗窃抢劫 半年作案80余起 15被告一审各领徒刑

  每日甘肃网讯 (记者 郭玉红) 17岁的女学生参加同学组织的老乡会时,遭到几名康乐籍小伙子的暴力胁迫,在受到性侵犯时,女学生誓死不从,从宾馆5楼飞身跃下身负重伤。警方通过缜密侦查,一举破获了这个由康乐籍青少年组成的盗抢团伙。因案情涉及个人隐私、涉案被告人有未成年人,12月24日,,对15名被告人分别以犯强奸罪抢夺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包庇罪等5罪名,。

  刚烈少女从五楼跳下

  2008年8月9日晚,在某中医学校就读的17岁少女晓某,跟随康乐籍同学小玲,参加她的老乡会。其间,居心叵测的康乐男子马良(在逃)将晓某等人约至七里河硷沟沿天龙宾馆内饮酒。因晓某不肯喝酒,马良凶相毕露当众命令晓某“陪我过夜”。遭拒后,马良和马成持皮带、啤酒瓶向晓某施暴,马木则堵住房门。情急之下,不堪遭受凌辱的晓某攀上窗台从5楼飞身跃下,全身多处骨折,左眼球被摔爆。事发后在场几人顿时作鸟兽散。七里河警方于2008年8月29日在西固一网吧将马龙及马成、马虎、马涛等人抓获。

  盗抢团伙劣迹斑斑

  警方发现,这是一个多达十数人,平时以飞车抢夺、盗窃摩托车为生的康乐籍盗抢团伙。2008年9月至11月,警方将涉案的马木、马白及该团伙其他8名成员抓获。经查证,该团伙成员均系来兰打工的20岁左右的康乐县农民,其中两人未成年。他们结构松散、居无定所,自2008年4月至9月,以马桥、马虎、马龙为首的3个小团伙,分别交叉结伙,盘踞在七里河区一带实施盗窃、抢劫、抢夺作案,共作案80余起。

  15名被告分别领刑

  2009年5月,检方对经查证落实的17起盗、抢案及强奸案提起公诉。而大腿骨折和面部损伤分别构成9级伤残、眼伤已达7级伤残,眼球面临被摘除,惨遭毁容、辍学在家的受害女子晓某,向被控犯强奸罪的马成、马木及天龙宾馆提出总计38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请求。认为没有责任的天龙宾馆在事发后及庭审期间,出于人道先后支付了总计1.5万元经济补助款给晓某。

,因强奸未遂犯马良在逃,马成、马木系从犯,。其他13名被告人则分别触犯盗窃罪、抢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及窝藏罪数罪并罚,作出如上判决。,由马木和马成按照30%和10%的比例对23万元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宣判后,15名被告人异口同声称不上诉。

  (文中被告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