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政行为边界何在
发布时间:2019-08-09 09:41:15
在投资领域,对“炒”这个词,人们一点也不陌生;而“蒸”,则是“蒸发”的意思,是对某些东西消失得很快的一种比喻。当年东部企业到西部投资煤矿被称作“炒煤”,如今山西“煤炭整合风暴”骤起,投资者利益受损,被喻作“蒸发”。在山西大刀阔斧的“煤炭整合风暴”中,由于所采取的措施具有强烈的行政色彩以及所涉及到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社会上对此议论纷纷。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人们关注的目光,更聚焦在一些“走向”方面。
“东炒”“西蒸”迎面相撞
“煤矿业是到了该整合的时候了。”这是人们普遍的共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几乎没有人否认“多小散乱”给这个产业带来的层出不穷的问题,整顿可有效实现煤炭产业的升级,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煤矿业整合是必然的选择。
据一位民营经济研究专家介绍,过去东部地区发展快,按照梯度转移的规律,浙江商人纷纷往西部地区转移。浙江的煤企最早是1992年进入山西的。当初,山西省为促进煤炭生产发展,放开竞争,在招商引资的旗号下,聚集了大量民间资本,以至于“投资煤矿业”成为一个时髦的投资用词。
当初“炒煤”的生产商,从总体上来说是以市场的方式进入的,大部分都是以当时的市价购买了小煤矿的经营权。如今的煤炭资源大调整,是以当地政府的行政主导来整合的。有专家把这种市场化受让矿权的方式与当地政府行政主导的煤炭资源整合比作“东炒”、“西蒸”。
如今“东炒”、“西蒸”二者迎面相撞,“蒸”显然比“炒”厉害。据媒体披露,温州“炒煤团”投资在山西煤矿上的资金大概有500亿元,因为现在山西的赔偿政策基本上根据评估价,推断温州“炒煤”投资者的损失保守估计在250亿元以上。
由于这种整合不是市场力量作用的结果,因而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包括质疑。据了解,前些日子,由浙江省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和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联合写了《关于要求对山西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进行审查处理的公民建议书》寄给有关方面,呼吁关注。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对于有关地方政府强制整合的行为和措施是否违反宪法、物权法、合同法、煤炭法、矿产资源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话题,被采访者一般不愿正面回应,更多强调的是:产业整合靠什么,需要认真探讨。
产业整合是否有别的路
是不是还有别的方法解开山西煤矿的死结?产业整合是不是还有其他的路?采访中有人谈起了浙江水泥产业整合的经验。
据介绍,浙江1998年开始对水泥产业进行整合,当时省政府有两句话“遵循市场规律,辅以行政引导”。当时有的县也比较急,搞大限、加压力,但效果不好。老百姓说,我们搞水泥的就是石头缝里长出来的,不怕压。后来这些县政府改变了方法,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标准引导、行政指导,用法制的手段加强对企业的管理,用规范的技术标准对企业提出明确要求,通过法制的手段推动,地不分南北,人不分姓氏,产不分公私,评估有据,折价入股,以大带小,以小托大,各得其所,各得其利。调整持续了整整十年。到去年年底止,该省改造落后产能6000万吨,705条高能耗的机立窑全部淘汰,转型为回转窑,成为全国第一个生产水泥不用机立窑的省份。
有专家认为,煤炭业带血的警钟一直不断,关键在于超负荷生产形势下的安全制度要到位。如果没有合理的制度安排、没有长期的开采协议保证,不论企业大小,也不论国有非国有,出现的问题是一样的。规范到位了,民营煤矿也安全;管理不到位,国有大煤矿也不安全。
“市场”“行政”哪种整合经验值得借鉴?
目前,已经有一些地方政府准备取经山西。山西的“整合风暴”是否会在其他地方刮起?这是人们关注的另一个方面。
“抄浙江人的钱袋不如用浙江人的脑袋。”有专家提示说,浙江水泥行业的整合成功是比较典型的产业转型升级案例。浙江的经验是值得中西部地区在产业整合中借鉴的。一不能着急,一朝决策,十年转型,产业转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二要善用法制;三不能越位,要遵循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则。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大家现在最关心的是民营企业生存环境问题,在国内发展遭遇产业整合一道墙,到国外发展碰上贸易保护主义一把刀。现在有许多企业家想收摊。他们怕原罪新罚,怕忽冷忽热,怕运动式整合,盼稳定发展环境,盼市场经济有序。
记者同时还注意到,撇开山西煤炭产业整合,人们更为关注的是,地方政府究竟有多大的权限?地方政府行政行为有没有边界?如果煤炭产业出了问题,就依靠非市场经济手段整合煤炭小企业,哪天化工产业、汽车产业、钢铁产业、房地产业出了问题,也依靠行政手段强行整合,在中国市场化改革尚未完成、市场基础尚未巩固的情况下,这一走向的发展很有可能使中国市场经济体制遭受损害。这是与“炒煤”不沾边的很多人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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