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煤气中毒老板每天看护 医药费谁出双方谈不拢</font><br />

发布时间:2019-11-20 10:01:15


  “想到她一个外地女娃娃无依无靠,又在我家出了事,这几天我天天给她送炖汤,没想到还招来一顿咒骂。”几天前,成都市民马萍(化名)以每晚80元的价钱找了两名外地女孩到家中住宿,不想两天后一女孩洗澡时煤气中毒。昨日,垫付了6000多元医药费的马萍表示无力承担接下来的费用,而中毒女孩小岚则认为马萍应负全责,双方谈不拢就上法庭。

  火车站揽客载回两女孩住宿

  3月17日,陕西安康人小岚和同事杨梅(化名)坐火车到成都玩。两人刚走出火车站大厅,就遇到了正在招客的马萍。45岁的马萍在火车北站附近租了一套居民房,她腾出客厅在里面摆了间床,用来供外地人住宿。

  “80元一晚上,家庭旅馆又干净又安全。”当天一看到结伴走出的小岚和她同伴,马萍就上前劝说,遭到拒绝后她仍一路跟随,不断游说表示她家旅馆干净又便宜,并表示“住得满意再给钱”。看到天色渐晚,小岚和同事商量后决定到马萍家住宿。几分钟后,马萍的老公李明(化名)骑来一辆电瓶车,载着两名女孩的行李到了附近一个小区。

  房客洗澡中毒老板急送医院

  “到了她家才发现,我们是住在客厅里。”小岚说,她对马萍的家庭旅馆不是很满意,但大半夜不好再找,只好和同事勉强住下。

  在这家一套一的居室住了两天后,19日上午,小岚付给马萍160元,说会在中午12点前搬走。

  马萍又到火车北站去拉客。当天中午,她接到小岚的电话说想要再多住几天。下午6点左右,小岚和杨梅回到租住地,两人在外面热得满头大汗,小岚问马萍可不可以洗澡,马萍一边应承一边帮忙调好热水器温度,并坐在浴室门口和杨梅闲聊。

  “其间,她嫌水冷,我又赶紧把温度调高。”马萍说,约10分钟后,小岚在里面吼了声洗完了关水,她就起身关了热水器。杨

  梅这时换好了拖鞋准备进浴室,但浴室内一点响动也没有。“妹儿,咋还不出来呢?”马萍说,她在门口敲了一阵,还是没声音。意识到情况不对,她一脚踢开浴室房门,看到小岚仰躺在浴室,不省人事。

  马萍立即拨打了120,并打电话叫回老公李明。“救护车一时赶不到,我们情急背着她去医院。”马萍说,给小岚穿好衣服后,李明背着小岚跑到了附近的成铁中心医院。

  老板:每天都到医院送鸡汤

  在成铁医院紧急抢救后,小岚连夜被转到川大华西第四医院。马萍垫付了入院费,她每天到医院一次,给小岚送去鸡汤补身体。“她一个外地女娃娃,无依无靠的,我也很不忍心。”她说,只要小岚想吃什么,她都在家炖好,然后坐1小时的公交车送到医院。

  前晚,李明骑电瓶车给小岚送汤,路上突然下雨,李明淋得浑身湿透。当晚回到家后,马萍说她接到小岚的电话,质问怎么还不到医院看护她,“她还在电话里骂我们,太伤人心了。”马萍说,这几天她无微不至照顾小岚,借钱给她交医药费,还给小岚的同事在附近订了房间住宿,“我现在借钱都借不到了。”

  昨日上午,马萍赶到医院给小岚送鸡汤,但两人因争吵闹得不欢而散,双方扬言到法庭见。

  马萍说,喊小岚来家住,总共就收了160元。现在给她治病前后花了6000多元,都是四处借的。天天照顾她,还招来她一

  顿臭骂。现在经济上也承受不起了,要是再借得到钱就回医院,借不到的话,她就不去医院了。“反正我也不会跑,她要起诉,我就在这里等着。”

  房客:如谈不拢就求助法律

  小岚说,马大姐确实每天来医院给她送汤,同事不在的时候喂她吃饭,“你觉得她对我这么好我还会骂她吗?我没有骂她,是她在电话里听错了。我说的是如果她再不来,就只有给我收尸了。没想到她听成是在骂她。后来,马大姐也在电话里骂我,我实在不想解释了。”

  至于医药费的问题,小岚表示,中毒是在马大姐家里发生的事,肯定是该她负全责。如果谈不拢,只有求助法律。

  律师观点

  马萍应承担全责

  四川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说,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提到,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马萍开设没有资质的旅馆,本身就涉嫌违法。她又未能向入住者提供人身安全保障,理应在这件事上承担全责。

  记者罗琴摄影刘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