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月夫妻火车上被炸致残 16年后索赔铁路局62万

发布时间:2019-08-25 07:01:15


  16年前,垫江县周家镇男子陈某携妻易某乘火车赴京度蜜月,车上遭遇爆炸致残。16年后,一直在家养伤的两口子,偶然得知“可以索赔”。今年3月,,索赔100万元。昨天,,夫妇把索赔标的降到62万元。

  车上遇炸眼瞎耳聋

  右眼已瞎,左眼视力仅0.4的陈某每走一步,都把双眼凹陷进去的易某搀扶着。

  易某说,丈夫双耳失聪。她稍好点,嘈杂的环境能听到“嗡嗡”声。和记者交流,易只能把耳朵凑到记者嘴边。易说,1993年10月28日,她和丈夫在老家举办婚礼。一个月后,决定到北京旅游结婚,然后在京城找个工作。当年11月28日凌晨,他们在重庆开往北京的火车硬座上睡得正香,突然听到“轰”的一声后,就昏迷了。

  “我醒来时眼睛钻心的痛,只听有人在说‘你眼睛都被炸开花了,还叫喊,我们正在给你手术’。我才意识到自己受伤住院了。”易某说当时不知什么原因受伤,不知在哪住院,也不知丈夫生死,“至今我们也只知被炸药炸了,是刑事犯罪还是恐怖分子所为,不知道。”

  易的援助律师、志和智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文良称,他在网上也没查到这起事件的相关报道。

  昨天开庭时,北京铁路局代理人说,他当初参与过这起事件的处理。当时半夜三更,一不法分子从车厢厕所出来,高喊“我要杀人了”。此人身绑炸药,带着电雷管。当他喊完后,炸药爆炸。这人当场炸死,另外一60岁老人也遇难。易某和陈某听到喊声后,从座位上站起来,结果被炸瞎了眼。事发地点在京广线227 公里处,此地是石家庄境内。

  依靠七旬老父度日

  陈某今年39岁,易某今年41岁。易说,他们1994年被送回老家后,就依靠公婆照顾,“公公现在70岁了,还要种地来养活我们和两个孩子。”

  易说,她在家什么都做不了,丈夫也只能扫点地、养点蚕,做些轻巧活。5年前,婆婆血管瘤动了手术后,也做不了。看到公公一个人累死累活,她想摸黑煮饭,减轻点负担。但经常出事,三次煮饭把厨房烧了;水缸里常淹死老鼠,她也弄来和饭一起煮……

  易有两个儿子,一个15岁,一个5岁。大儿子去年读完初一,无钱辍学。小儿子是意外怀孕,当时医生考虑到她的身体,说如果打掉孩子,大人有生命危险。加之她也有再生的想法,所以就生了。现在,小儿子也没钱读幼儿园,“还不知道以后怎么办哟,幸好还有大哥、二哥和妹妹资助点零花钱。”

  生活原本充满希望

  易说,家里已借款8万,治疗他们经常发作的头疼后遗症;一年到街上买不了几次肉;16年来,家里只杀过两次年猪,那还是大嫂、二嫂在家帮忙喂养的,“要不是兄弟姊妹,我们早死了。”

  陈某称,出事前,他搞了多年装潢,手艺还可以。原来一起的师兄弟,好多都当老板了。易称,她原来也是南岸一火锅店的师傅,本打算到北京旅游后找个工作,挣点钱回重庆开餐馆,丈夫开装修公司,“结婚时,我们就已描绘了美好未来,没想到摊上这事。”

  这事究竟赔不赔

  三个问题很关键

  垫江夫妇的诉状要求是100万赔偿。昨天开庭时,援助律师谢文良根据实际情况,把金额降到62万元。索赔胜算几何?16年前的事还赔不赔,依据什么法律,成为法庭争议焦点。

  16年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谢文良称,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在一年以内。有特殊情况的,。两受害者回家后一直在养伤。失去眼睛和耳朵,心灵和精神、肉体都受到了重大伤害,哪里也去不了,。所以这个诉讼时效在20年内都有效。易安会说,他们知道可以起诉,还是婆婆前两年生病在重庆做手术时,听病友说的。

  成都铁路局和北京铁路局皆称,已超过诉讼时效,“16年前的事,现在来主张,肯定没戏。”

  62万元计算依据在哪里

  垫江县残联根据视力状况给易某评一级伤残,给陈某评二级伤残。谢文良称,两夫妇都丧失劳动能力,起诉索赔也按最高限额作为计算依据。

  谢称,他们在成都局辖区(重庆)购票上车,而事发地属北京铁路局管辖,所以把成都铁路局和北京铁路局都告了。当初起诉100万元,是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现在,更改索赔金额计算标准有变,是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标准来计算。该标准的最高赔偿限额为15万元。另外16万元组成是,两人都需要续医和必要的生活费,每人每年按1万元计算。因此,两人各应获赔31万元。

  成都铁路局和北京铁路局认为,原告引用的条例是2007年开始实施,显然不恰当。根据“法不溯及以往”原则,2007年的法律管不了16年前发生的事情。所以,62万元计算依据不成立。

  领了保险金算不算完事

  事发后,石家庄铁路分局等部门组成了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形成《旅客伤害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该报告处理意见称,支付陈某一次性保险金1.4万元、医疗津贴5700元,扣除3250元借款。支付易安会一次性保险金2万元、医疗津贴1760元。

  成都铁路局和北京铁路局称,这份报告实际就是一份赔偿协议。因为报告最后有这样的文字:“此案到此一次性结案,今后如在发生任何异议,与铁路无关。”这说明事情早就已了断,赔偿已没有基础。

  北京铁路局还称,他们医药费都花了几万。当时已把伤者治好。

  易安会说,当时是铁路局强行赶他们出院。第一次被送到一间小屋,她出院后就头疼,后来才被送回去继续治疗。后来又强行把他们送到火车上,病历都没给他们。至于那份报告,也是被胁迫所签,“当时不写就不给饭吃。”谢文良说,报告只涉及了保险赔偿,根本没有伤残、续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

  以案说法

  人身损害赔偿 火车汽车差距大

  律师谢文良介绍,按我国法律,汽车和火车上人身损害赔偿差距大。

  公路旅客受伤适用的是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如造成伤残,就要根据伤者所在地的人均年收入乘20年计算伤残赔偿,还有其他的住院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如两人分别在汽车被害成一、二级伤残,将可能得到50多万和40多万的赔偿。

  在铁路上受伤,。该条例最高限额赔偿是15万元。这15万元没有具体名目,是一次性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