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超市食品安全体察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13 01:58:15
“民以食为天”, 食品安全一直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话题,超市作为城市消费者最主要的食品购买渠道,在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新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消费者对超市进一步把好食品安全关寄予了更深的厚望。那么,湖州市超市的食品安全状况能让市民满意吗?6月25日,、大学生、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和消保委工作人员等9人组成的消费体察队伍,“潜伏”进湖州人最熟悉也最常去的浙北大厦超市。
在消费体察团的9名成员中,除了2名消保委工作人员和1名媒体记者外,其余6人是从上百应征者中精挑细选的,他们中年龄最大的已逾70,最小的不过20来岁,均是热心于事业、关注民生和湖州经济发展,具有一定产品质量。对于此次体察,成员们作了充分准备,人手一个小本子,一支笔,有的还配备了相机。进入超市前,体察团还分了组,,观察组的组长则由购物经验丰富的凌芸担任。
一、体察项目
项目一:食品“免检制度”取消否?
体察结果:免检食品不见踪影。
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任何食品也不允许打着免检的旗号糊弄市民,也就是说“免检食品”将不复存在。“吃到嘴里的东西,怎么能免检呢?”对于食品免检被叫停这一规定,消费体察团的成员都蛮赞成,当日上午一入浙北超市,大家首先查的就是这一项。
体察团一行首先察看了原来一些使用免检标志的奶粉、食用油、粉丝、矿泉水、饮料、啤酒等,发现大多数都已换上新包装,贴有“M”形免检标志的食品不见踪影。据超市营业员介绍,这里从1月份就不再销售带有免检标志的食品了。
项目二:“裸售”食品安全否?
体察结果:都穿上了“外衣”。
盛夏时节,散装食品最易腐烂变质。《食品安全法》规定,超市内自制食品和裸装熟食品的保质期一般是两至三天,有些熟食常温下保质期只有4小时,保质期一过,就应该下架销毁。同时,还对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包装上应当有标签,而标签上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以及成分和保质期等。
在自制食品区,体察团一行看到工作人员统一穿着白色工作服,所制食品均有外包装。“在我们厨房,切菜、切肉和切海鲜的砧板都是分开的,并且都有相应的标签加以标示。”工作人员说,自制食品的厨房里,包括菜刀、砧板在内的各种烹饪器具都是根据用途加以区分的,并且都有清楚的标签或标志。暂存食物的冰柜柜门上则贴着物品名称、温度、责任人等信息,一一对应且一目了然。
在熟食区,超市自制的熟食和凉菜均摆在冷藏柜中销售,有防尘、防蝇等设施,顾客隔着玻璃挑选后,由戴口罩的工作人员过磅。
在糕点区,每一袋面包均有食品标签,注明了食品保存方法、配料成分、价格信息、保质期等。
存在的问题:一些干果、坚果类食品存放的柜台没有装上相应的透明盖,直接暴露在空气中进行销售。这样可能导致超市内大量流动人员的一些污物,例如唾沫,会污染这些食品;并且空气中浑浊的杂质也会污染这些长时间暴露在外的食物,使其容易受潮,影响食物品质。而超市营业员的解释是,这样不加盖存放,是为了便于消费者挑选,有利于销售。
项目三:“特价”食品放心否?
体察结果:临近保质期食品打折处理,坏掉的食品会直接销毁。
在豆制品区,一些与其他豆制品捆绑赠送的豆腐引起了消费体察团的注意。“很多豆制品的保质期只有一天,如果到了晚上还卖不完,该如何处理?”对于体察团成员的提问,浙北超市工作人员表示会进行集中销毁。
浙北的菠萝包、卤味……这些超市的自制食品生意不错。体察团发现,大多消费者喜欢到超市里买超市自制食品,无非是因为价格合适,而且超市的牌子就是质量保证。夏季超市的自制食品已经成为主营商品,然而,超市自制食品却是食品安全管理中比较薄弱的环节。在新的食品安全法中,对超市常见的自制食品要求是: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据湖州市消保委相关人士介绍,按照规定,自制食品和裸装熟食品的保质期一般是两三天,有些熟食常温下保质期只有4个小时,保质期一过,就应该下架销毁。
“保质期始终是超市食品安全的一大顽症,浙北超市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呢?”面对体察团成员的疑问,工作人员解释,超市坚决不允许过期商品上柜台,在超市出售的糕点、面包等产品,如果未能在保质期内售出,一般会由超市退回公司,再由公司进行销毁。
原来如此,消费体察团的成员们大大松了一口气。不过,也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虽然超市方表示会将过期食品销毁,但销毁工作往往由厂家自行操作,一般百姓无法目睹,又如何进行监督呢?”
存在的问题:在豆制品区,体察团成员提出有的豆制食品上有保质期为一天的标示,但没有标示出具体是哪一天生产。(另有体察人员发现三珍斋白斩鸡的生产日期贴后了一天,当天的熟食上贴的生产日期为次日的,其相关负责人解释是工作人员误标所致。)
项目四:生鲜食品保鲜否?
体察结果:食品检测室显成效。
生鲜食品作为超市的拳头产品,其品质和安全性往往与超市的美誉度紧密相连。鲜活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成为大型超市的又一“命门”。
“超市的蔬菜摆放和包装非常整洁,但在新鲜度上能否赶上菜市场呢?白菜的农药残留会不会超标?”针对消费体验团的询问,超市工作人员表示,给他们供应蔬菜的都是大企业,信誉有保证,蔬菜上柜之前,他们还会用专用仪器进行抽检,严格保证蔬菜的农药残留物不超标。
“这些荔枝不太好了,得销毁……”当消费体察团行至水果区,超市工作人员正把需要处理的食品拎出来。“我们安排专人定期对超市内货品进行检查,特别是水果、蔬菜等鲜货类,运输途中或顾客挑选时容易出现损坏,所以每天得检查两次。”据了解,浙北超市设置专门的食品检测室,工作人员会经常对生鲜食品进行检测,对不合格商品做销毁、下架处理。
在肉禽区,体察团还专门对鲜猪肉的来源进行检查。没几分钟,只见浙北超市的工作人员就将一叠叠资料送了上来,进货台帐清清楚楚。
存在的问题:生鲜区的地面比较湿滑,特别是一些儿童和老年人,走过的时候很可能打滑跌倒。建议工作人员保持地面干净,并加强地面的防滑措施,例如干燥地面、铺防滑地毯等。
由于身贴消费体察团的标志,体察团所到之处,引起热心市民围观,他们一方面对这种做法予以肯定,另一方面也纷纷表示,选择到商场、超市购物,就是觉得超市的东西比较让人放心。希望超市都能按照新《食品安全法》,严格把好食品进货关,真正做到让消费者“食无忧”。
二、体察鉴定
消费体察团之浙北超市食品安全体察鉴定:较为满意。
综合建议如下:
(一)生鲜水果,也应设“保质期”。目前超市“退一赔十”的执行标准似乎仅仅是过期食品,像西瓜这样的生鲜水果,如果在超市“逗留”太久,超市不应该再卖给消费者。超市如果不能明确水果采摘日期的话,是否能标明一下进货的日期,也让消费者心中有数,明白消费。
。一方面要靠商家和厂家加强自律,不销售过期食品,如果食品过了保质期立即下架或销毁,让消费者满意放心。另一方面,可以邀请媒体和消费者进行监督,公开处理过期食品;或由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执行销毁,把过期食品的处理过程公开,同时也把制作食品的过程透明化,这样才能使消费者购买食品时更踏实,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三)超市食品安全也取决于消费者。超市里,有些散装食品,明明写着“请勿品尝”,却有个别顾客把手伸进去;容易变质的冷冻食品,有消费者在选购后又生悔意,却不把它们放回原处……这可能是消费者在超市购物中不经意做出的举动,但却给其他消费者带来了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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