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追杀老翁摔伤起争议捕不捕凶

发布时间:2021-03-14 22:52:15


  昨日,荣昌县观胜镇,杀猪匠卿章洪(右)与卿章俊的儿子(左)双方商议私了 记者 龙在全 摄

  一个简单的案情:杀猪匠满嘴喷着酒气,一把长约两尺的杀猪刀闪着寒光……六旬 翁纵身跳下10米高坎,摔断3根骨头。凶手杀人未遂,捕不捕他?此案已引起荣昌县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屠户持刀追杀3小时未得逞

  8月26日凌晨,事发荣昌县观胜镇云峰村。

  据警方调查的多名目击者证实,33岁的杀猪匠卿章洪与60岁的邻居卿章俊因喝酒发生口角。卿章洪亮出一把明晃晃的杀猪刀,口中高喊“杀死你”,向卿章俊进逼。

  卿章俊夺路狂奔,深一脚浅一脚在黑暗中逃逸。逃跑中,卿章俊纵身跳下10米高坎,在草丛和柴禾中潜伏,躲过劫难。目击者说,卿章洪追杀持续3小时,先后持刀撞进多个家庭搜索目标,追杀未得逞。

  六旬翁摔断3根骨头

  卿章俊那纵身一跳使本案变得复杂。

  是时,卿章俊跳下高坎摔成多处骨折,被乡亲们送往县城抢救。据荣昌县人民医院诊断,他摔断两根肋骨、一根肩胛骨。按相关鉴定标准,已构成重伤。医疗发票显示,伤者已花治疗费3000余元,现因无钱续费出院。

  因为追杀间接造成重伤后果,有人向观胜镇派出所报了案。卿章俊的儿子从广州赶回,双方商议私了。卿章俊要求付5000元医疗费,而卿章洪只答应付300元,并要求从警方撤案。

  新闻纵深

  是否抓捕凶手 荣昌专题研究

  观胜镇派出所副所长陈光建说,该案很特殊,按刑法规定,故意伤害未遂可免于或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但3根骨头如果构成重伤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应该被刑拘并批准逮捕,最后承担刑事责任。

  而法律人士,对是否该抓捕凶手颇有争议。,重伤的结果与追杀构成因果关系,该伤情可作为人民法院量刑依据。两罪并处可判3年以上

  重庆光界律师事务所张云霁律师认为,卿章洪故意伤害(杀人) 未遂,没有给受害者施加直接身体伤害,按照新刑法精神,应该免于或从轻处罚,案中,犯罪嫌疑人有醉酒情节,他认为检察机关可不逮捕。受害人重伤与追杀有关,应酌情按照双方责任承担医疗费用。

、,介入该案,探讨是否算刑事案件,是否抓捕凶手。

  记者 冉家祥 实习生 龚力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