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拟再提高见义勇为牺牲奖奖励至少20万
发布时间:2019-08-11 06:36:15
见义勇为者将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爱 记者 陆纲 摄
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修订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此次修订的最大焦点是,本人也可以毛遂自荐评选为见义勇为英雄,对于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者致残丧失全部劳力者,最高可以获得不低于20万元的奖励。
据介绍,原先的见义勇为条例规定,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申报主体为区县市公安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则认为,除了以上规定的申报主体外,见义勇为者本人及其近亲属、见义勇为者所在单位、有关单位和组织等都应当作为申报主体,以畅通申报渠道,最大限度地维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见义勇为者进行物质奖励的标准,此番修订又翻了一番。据了解,原先对于见义勇为英雄、见义勇为牺牲者或者丧失全部劳力者,只有3到5万元的奖励。此前市人大常委会在修订审议时,将奖励上限调高至10万元。为了给见义勇为者更大的鼓励,防止出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出现,此番修订时,将见义勇为最高奖励调整为不低于20万元。
据介绍,对于见义勇为行为申请,区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必须限时办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予以确认决定,否则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不予确认的理由。
市人大常委会部分成员表示,此条例重在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尽快完成修订,早日出台。 (首席记者朱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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