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乐路酒驾案宣判 徒刑五年赔偿226万
发布时间:2019-08-05 14:30:15
,肇事司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监5年。判决虽增加认定自首情节,但同时认为杨某酒后超速,肇事后逃逸40余小时才投案自首,致使未能及时对其体内酒精含量作出准确鉴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在量刑时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从严处罚。
案发
酒驾撞死路人先逃逸后自首
肇事司机杨某今年25岁,是广东省普宁市人,高中文化。2011年5月7日凌晨2时许,杨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由北往南行驶至怡乐路K1-10号灯柱对开路段时,遇到两名行人在该路段西侧由南往北行走。由于杨某在有急转弯路标志及划有车行道横向减速慢行标线的道路上违规操作,超速行驶,致使该车先后与行人李某华、郑某亮、路边一报刊亭及停放在路边的5辆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李某华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被害人郑某亮受重伤,报刊亭及多辆汽车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
五杯啤酒下肚惹大祸
然而,事发后,杨某弃车逃逸。车速分析报告证实,肇事车辆在距离碰撞地点约20米距离内的平均
行驶车速为72.7~82.6公里/小时。根据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杨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次日22时许,杨某到海珠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杨某供述称,当晚凌晨1时许,他和朋友共10人到怡乐路“潮蠔轩”吃消夜时,叫了五六瓶哈尔滨啤酒,他大约喝了5杯。案发时,他为避让对面一辆出租车,采取紧急措施往右打方向,恰好遇到右侧路面有两名行人由南往北走来,还没有反应过来,车就已经撞到那两名行人了,并同时撞到了路边右侧的报刊亭。之后他马上往左打方向,车子就往前冲,并撞上了前方路边的几辆小汽车后才停下来。
家属已替其作出赔偿
杨某称,他当时很紧张,坐在副驾驶位的杨某玲马上下车并把他也拉了下车。逃逸途中他想看一下被撞倒的伤者情况,曾叫出租车在中山大学正门掉头返回现场,看到救护车和警车已经在那里,因为害怕就离开了。后来,他在电视上看到这次事故造成了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心里非常内疚,在家人和朋友的劝说下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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