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 车主与驾驶员应该承担何种责任

发布时间:2019-08-22 04:39:15


  因朋友的儿子结婚需要用车,来找我借车的时候我非常痛快地就答应了。但是,因我当天还要帮忙接待客人,我的朋友王某就说愿意帮忙开车,没想到行驶过程中,在一岔路处转弯时王某驾驶的婚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致电动车驾驶员身亡,一场喜事顿时间变成了祸事。事后,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我想问一下,对死者家属的赔偿责任我要承担吗?

  山东开言律师事务所张娅囡律师解答:李某你好,因为你是肇事车辆的所有人,且王某驾驶车辆是你交给他的,为你朋友之子结婚所用,王某的行车时间、路线均通过你接受指定,利益归属于你,王某属于义务帮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由于王某有重大过失,因此,你对王某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