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洗澡摔伤旅馆须担责
发布时间:2019-08-18 04:21:15
昨日,从萍乡赶回南昌的李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在旅馆上厕所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导致左腿骨折,最令他头疼的是,旅馆只为他交挂号费就不管,声称并无责任。经记者介入协调,旅馆方支付了1000元医药费。
卫生间湿滑不慎摔断腿
昨日,李先生的妻子告诉记者,他们从萍乡赶回南昌时已经是凌晨1点多,由于他们在进贤打工,便在二七北路上的“吉祥旅馆”住下。凌晨1点半左右,李先生去厕所洗澡时,因地面湿滑摔倒在地,当时就起不来。经医生诊断为左腿骨折。事发后,该旅馆一工作人员陪同李先生夫妇在医院挂了号,便抽身离开了。 确诊后,李先生的妻子找到旅馆负责人陶经理,可他却坚持不是旅馆的过失,而是旅客自己不小心摔倒,旅馆不负任何责任更不赔偿。
记者介入旅馆支付医药费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该旅馆的陶经理,经过记者再三协调,陶经理表示愿意出医药费。随后,他立即让工作人员赶往医院把1000元医药费给李先生的妻子。
为此,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李竹青律师表示,李先生既然交钱入住了该旅馆,该旅馆有责任保证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并在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提醒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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