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合同纠纷这次是热点
发布时间:2020-09-14 07:24:15
核心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昨日9时至11时,本报“百人法律服务团”第12期接听读者热线活动如期举行。两个小时的时间里,电话不断,咨询合同纠纷和损害赔偿等法律问题的读者尤其多。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月肖
驾校练车出车祸损失该由谁负责?
■读者赵女士:我在一个驾校报名学车,在练车的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出现了事故,当时教练也在车上,驾校的车损坏了,我自己也受了伤。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张月肖律师:,若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驾校学员尚未取得驾驶资格,驾校管理人在学员练车过程中应保障学员的人身安全,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因此,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损失应当由驾校承担。
单位破产了职工该何去何从?
■读者张先生:我在一家私企上班,去年公司由于资不抵债申请破产了。但是我的用工合同并没有到期,单位只支付我应得的工资,这是否合理?
■张月肖律师:企业破产,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根据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或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协调解决。
■河北华盛通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云利
损害赔偿
坐大巴去旅游在车上摔倒该谁管?
■刘女士:我们公司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因司机急刹车,我从大巴车的座位摔到了地上,头上有伤,这是谁的责任?我该找谁赔偿?
■张云利律师:你可以找旅行社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因司机驾驶不稳,造成刘女士从座位上摔倒,对方未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纠纷
协定好的安置房开发商变卦了咋办?
■董女士:我家房子拆迁了,我与开发商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给我两套房,一套在2楼,另外一套在30楼,并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为申请仲裁。房子建成后,开发商称2楼的房子作为商铺了,现在让我再选择一套别的房子,开发商的行为属于违约吗?
■张云利律师:从你提供的材料来看,开发商的行为属于明显违约,违反了法律规定。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开发商未征得你同意擅自将属于你的房产处置,违反了以上法律规定,你有权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产,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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