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被商家搜身有精神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0-03-06 09:03:15


  核心内容:新修改的消保法如何界定精神损害赔偿?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什么情形可以认定为“严重精神损害”呢?以下由编辑为你整理相关解释。

  一些消费者逛商场、超市时,会被保安怀疑偷拿东西而要求搜身。新消法在惩罚性赔偿中特别提到,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害人身自由等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些侵权行为必须是造成了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带来了严重精神痛苦,并产生明显的后果,才能够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而遭受一般的精神损害,即使得不到赔偿,、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那么什么样的情形够得上“严重精神损害”呢?在司法实践当中,对此可能会有不同的解读和理解。搜身、搜包、搜查,有的人不在意,有的人可能就很在意。有严重损害才有精神损害赔偿,消费者又很难举证自己是严重精神损害,所以经营者搜查身体这个条文就会形同虚设。因此,只要经营者搜身了,那就应当对消费者进行赔偿。一旦搜身到一定的程度,赔偿的数额要通过双方协商。

  造成精神损害如何赔偿?,受害人说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失,法官要凭经验判断,如果当事人死亡了,对家人肯定是严重的精神损失,如果要求赔偿其他的精神损失,比如说住院了,那就要有医院的证明。如果说是身体有问题,比如高血压,也要有医院的证明。如果是精神恍惚,不能正常上班,那么要有单位的证明。

  张进先说,实践中有客观标准,也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包括当地的收入水平,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程度、支付能力等,涉及程度的,要通过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