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病人保障
发布时间:2020-08-29 03:17:15
被确诊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职业病诊断机构将发给其一份“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病人根据该证书以及国家的法律规定,享受国家相应的工伤保险或职业病待遇。除肺病患者有特殊规定外,其他种类的职业病的待遇与其他一般工伤待遇相同。对职业病病人保障应注意以下几点:
1?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2?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却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当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3?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障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4?对于疑似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其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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