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携工伤证明乞讨
发布时间:2019-08-03 09:43:15
3月30日上午8时40分,一位面容憔悴的中年男子一手拄着拐棍,,。他因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等问题,与沙溪镇某制衣厂发生争议,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决定:该制衣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差额及加班工资差额共10000元。厂方不服,将赵翰告上法庭。
■ 厂方不服仲裁提诉讼
该男子名叫赵翰,原系沙溪镇某制衣厂的员工,于2001年8月24日入职,担任吹尘工。由于用眼过度等原因,他的视力低下。2009年2月18日,赵翰曾到中山市博爱医院治疗,后转至广州中山大学眼科医院治疗,该院建议他休息6个月,不可开工,视情况再施行手术。
为治疗及生活所需,赵翰自行办理了社保退保手续,并签署了离职证明,在工厂“结清”了工资与补助后离职。
后来因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等问题,他与厂方发生争议,遂申请劳动仲裁,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决定:该制衣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差额及加班工资差额共10000元。厂方不服,,将赵翰告上法庭。
■ 将工伤认定材料摆在地面乞讨
离职后近一年的时间里,赵翰为生计所迫,只得靠乞讨为生,幸运的话有时一天也能讨到几十元钱维持生活,过着饥一餐饱一餐的生活。中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根据赵翰的申请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为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乞讨期间,他曾在中山三桥处将工伤认定材料、医疗证明、、开庭传票等摆在地上,以此表达心中的愤懑和无奈。“我知道这样做影响不好,但是我没有办法啊!我一天都拖不起啊!仲裁决定出了,我以为能够拿到钱,。”赵翰与承办法官谈起辛酸往事,泪水就涌了出来,“我到哪里乞讨都不怕,就是不能够回去工厂附近乞讨,工厂的工友们曾经给我捐过1000多元钱,做人不能忘恩负义。”
有一天,他在乞讨中,一衣着光鲜的中年男子走到他面前,拿出一张20元的人民币,对他说:“看你这么可怜,给你十块钱,但是,你要找回我十块!”赵翰遂找回十块,还不忘说声谢谢。等该中年男子走后,赵翰拿着这张20元人民币买东西吃的时候,店主告知:这是张假币!因此,赵翰请求法官能够尽快处理该案,以缓解他的经济困难。
■ 庭前调解拿到补偿12000元
承办法官在了解了赵翰的不幸遭遇后,征得厂方委托代理律师的同意,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赵翰告知承办法官,只要能快点拿回补偿,厂方补偿的数目稍少一点也可以。但是,厂方委托律师称,老板在香港,调解方案须在10天后确定。
然而,这10天的等待,就意味着赵翰只能再靠乞讨苦撑。为了让这位农民工兄弟早日拿到补偿款返回四川老家医病,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地做厂方的调解工作,希望厂方出于对该农民工的同情,尽快和解纠纷,并尽量给多一些补偿。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承办法官近两个小时的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厂方最终答应给予赵翰经济补偿12000元,并且约定当天下午付款。
当天下午2时30分,厂方委托代理律师准时到庭将12000元交给赵翰。因赵翰视力不好,几近失明,无法辨别钱的真假。出于安全考虑,,将12000元为其存入银行卡,并请厂方委托代理律师作为见证人。,连连跟法官说“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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