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工伤职工转院治疗

发布时间:2019-08-17 03:12:15


事项名称:工伤职工转院治疗
管辖范围:在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的工伤职工
政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申报条件:因工伤住院需转院职工
申报材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
办理程序:领取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工伤保险科批准
办理权限:工伤保险科
办结时限:即时办理
承办部门:承德市清风西街17号,社会保险局工伤保险科,联系电话:203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