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工伤护理费赔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9-11-01 04:57:15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度越来越深,工作条件也是越来越多,工作环境也是越来越好。但是小编也相信很多人都会问2018年工伤护理费赔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下面由网的小编为您介绍。

  一、2018年工伤护理费赔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 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3、 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4、 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注意事项: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二、最新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

  (1)工伤治疗期间;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①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是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②第二种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还有就是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相关案例

  2015年8月,吴某在骑自行车上班途中,被一辆逆行的货车撞倒,医院诊断其伤情为左右双腿腓骨骨折。交警部门给出的认定是,由货车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单位为吴某申请了工伤认定,在停工留薪期按原工资水平发放待遇。因为吴某双腿都骨折了,无法正常行走,需要人护理,单位却没有派人护理,吴某只能自己请护工,但当吴某要求公司支付护理费时,公司却拒绝了,声称早已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自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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