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深夜下班被撞死 四年后被认定工伤获赔十万

发布时间:2021-03-05 05:22:15


  据了解,2006年,该纺织女工深夜骑自行车下班回家途中与一重型自卸货相撞致死。,确认货车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该女工负事故次要责任。死者家属获赔丧葬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8万元人民币。

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于是死者丈夫吴先生向某局申请工伤认定,可该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不予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

  此后,吴先生不服,遂向上一级提起行政复议,上一级经核实撤销了工伤认定决定书。2007年10月,该局重新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该事件为工伤。2009年6月吴先生向某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该委员会以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无奈之下,吴先生带着三个子女以纺织公司为被告

  经审理查明,李秀英于2005年底参加纺织公司工作,而纺织公司并未给她办理社会保险。最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判决纺织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人民币1087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