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路上与歹徒搏斗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发布时间:2019-08-05 09:37:15


夜班路上与歹徒搏斗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黄律师:
您好!很抱歉在百忙中打扰了您.我是您的一位读者(《最新工伤处理操作实务》),由于家父的事情想请教一下您,希望您能抽出一点宝贵的时间给予解答。
2003年的九月十八日晚八点办左右,我父亲(兰州铁路局运输处主任)去单位值夜班,在路上遇到了抢劫.在与劫匪的搏斗中,由于失血过多不幸逝世。但该案至今都未破.我去父亲的单位处理后事,由于案子的悬而未破,以至于关于工伤的问题也得不到解决.所以我想请黄律师能帮帮我们家,看看有什么好的办法没有,谢谢您!答: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如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认定为工伤可能有一定的难度,因为你父亲不是属于维护社会利益、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由于你父亲所在单位仍为事业单位,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伤规定还没有出台,你可以了解一下甘肃省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是否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办理。像北京单独出台了一个政策,就是国家没有出台新的政策之前,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发生工伤,其工伤认定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另外,建议你与公安部门、民政部门联系,如果能够取得民政部门的见义勇为的证明,那么对于你父亲认定为因工伤亡无疑有关键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