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的时效
发布时间:2019-08-24 01:29:15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对工伤认定作出时间限制。但是,工伤职工和企业还是应当及时处理其间的工伤事故,以免时间过长,使有些事实不好证明,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应予注意的是,在劳动争议中,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受时效限制,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
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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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争议当事人超过时效,即使具有合法的理由和根据,也丧失了胜诉权。此外,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工伤认定,以及可否享受工伤待遇发生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只要符合劳动争议和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应不加区别地将职工负伤之日确定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而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受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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