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工伤

发布时间:2019-08-20 04:10:15


工伤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或由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所致引起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
  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因公外出期间遭遇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失踪的;或因突发病造成死亡、上下班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等情况,都属于工伤。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另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申报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