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递员身份转换,车祸后难定工伤
发布时间:2020-10-29 04:40:15
“我在邮政系统工作了多年,今年在投递报刊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左股骨被撞成粉碎性骨折。单位不但不同意配合我做伤残鉴定,还开除了我。”9月14日,九江县江洲镇邮政投递员杨某向本报如是反映。
杨某告诉记者,3月24日,他投递报刊途经江洲镇九洲村四组时,与人发生车祸。出院后,他便申请伤残鉴定,,这就意味着有关部门无法认定他工伤。更让他感到难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一个月后,该局还开除了他。,2000年被调入江洲邮政所。工作这么多年,单位哪能随便开除我呢?”杨某说。
9月14日,。该局负责人这样解释:我局于2008年4月份开始对农村投递业务实行外包制度,与投递员的关系也由“雇佣关系”转为“业务承包关系”,因为杨某之类的投递员与我局无劳务关系,故不符合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之前,考虑到像他这样的投递员在邮政部门工作了这么多年,我们就从人情角度给他们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以,这次杨某因车祸住院,保险公司理赔了1739元,这就包含了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
对于杨某自述“被开除”一说,,邮政投递外包协议一年签一次,该局去年与杨某签订的合同终止日为今年3月31日,杨某发生车祸的时间在3月底,该局给他机会,让他找人顶岗,但他所委托的人干了十来天就干不下去了,而投递业务不能停下来,所以在杨某与该局外包协议到期后不能续签协议的情况下,该局找了其他人取代杨某,“不存在‘开除’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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