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治疗不及时医疗事故案例
发布时间:2019-08-16 01:45:15
车祸后治疗不及时医疗事故案例
患者 某于200 年10月27日8时30分左右被摩托车撞伤,9时在省某医院行颅脑CT检查,9时40分入住该院外二科病房,诊断为1、闭合行颅脑损伤(重度)。脑挫裂伤、左额顶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2、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即行吸氧、补液、脱水、止血、抗感染等治疗,随后出现脑疝征象,与当日下午5时30分在全麻下行开颅减压、颅内血肿清除术。10月28日患者再次出现脑疝表现,请专家会诊后补充诊断1、颅骨骨折;2、颅内血肿,当日下午2时30分再次在全麻下行开颅减压、蛛网膜下腔及颅内血肿清除术。术后继行抗炎、止血、脱水、支持治疗,并请相关科室会诊协助处理患者的心脏疾患、癫痫发作、应激性溃疡等情况。10月30日患者家属请医生会诊后行气管切开术。11月18日头部愈合伤口裂开长约6cm,有脑脊液及血性液体流出,脑组织膨出,行相应处理,并给予其他抢救措施,病人处于深昏迷状态,生命体征不平稳,当晚10时许患者家属决定放弃治疗,自动出院,患者当日死亡。
结论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四条、《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本病例属于壹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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