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胸失败 医院赔偿10万元

发布时间:2020-09-20 11:12:15


隆胸失败 医院赔偿10万元
隆胸3年后胸部不适,回医院抽出乳房填充物后却双乳肿大,患者张某(化名)告上法庭。近日,医疗费、赔偿续医费和精神抚慰金共计104580元。

  2001年,张某花12500元在我市某医院做了注射隆胸手术。去年,她感到胸部不适,后来从外地赶回医院抽出乳房填充材料。但半月后,双乳却肿大了。


  去年11月,张某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续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3万余元。

  医院辩称,张某2001年3月隆胸,2004年9月来医院治疗时,其病历上写明当时隆胸手术后形态效果良好,其去年双乳肿大,只是再次治疗。

  去年12月,:该医院在两次手术前后对张某的检查、病情掌握不足,第一次实施注射隆乳手术的医师资格有疑问;且目前没有证据说明当初使用的隆乳材料是否合格。且张的双乳,目前尚有注射材料残留,有大量血性渗出液体遗留,有纤维组织增生。目前双侧乳房形态对张伤害严重,建议及时续医处理。但处理难度大,需多次、较长时间,处理后最终会有乳房畸形。

  该鉴定估计续医费:并发症处理2—3万元,处理后乳房整形3—4万元。

  根据法医鉴定,,医院存在过错,故判令医院退还医疗费14580元,赔偿患者续医费7万元,并予酌情考虑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