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医院查出无证医生

发布时间:2019-08-25 12:54:15


昨日下午,合肥市群众公议团随机产生的5位公议员来到合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三件案件的调查和处罚进行公议。虽然公议结果最终通过了卫生部门的处罚决定,但部分群众公议员却保留了不同意见。

案件三家医院被处罚

3月23日,合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合肥长城医院使用7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其中1人是内科医生,超范围开具儿科处方;5人是其他医院医生,在该院“走穴”。此外,该院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别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合肥新站区宁正恒内科诊所超过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开具处方,未把医疗废物按照分类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安徽省济民肿瘤研究院附属肿瘤防治院使用刚刚毕业的两位医学院学生(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同时,未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

公议处罚一致通过

5位公议员详细询问了案件调查的情况,例如:医生走穴,除了对医院处罚外,对医生本人有没有进行处罚?同一个医院出现多个问题,是否属于“累犯”,应该从重处罚?当时发现不是医生的“医生”给人看病,但究竟干了多长时间……面对公议员一个又一个的“炮弹”,卫生监督员只能凭借多年的执法经验和对法律法规的熟悉来迅速回答。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公议,最后决定给予合肥长城医院警告和罚款6000元处罚、给予宁正恒内科诊所警告和罚款4000元处罚、给予安徽省济民肿瘤研究院附属肿瘤防治院警告和罚款4000元处罚,同时责令三家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质疑人命关天,处罚偏轻

虽然公议员通过了处罚决定,但公议员吴钊认为,医院治病救人人命关天,涉及到人的生命安全,对这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应该从重。

最后,5位公议员一致认为,虽然《合肥市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细化和量化,但处罚标准仍然偏轻,建议重新修订执行标准。

回应公众看法更具代表性

合肥市卫生局解释称:该市共梳理出37部126条、涉及274种违法行为的查处拥有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市政协委员、法律专家以及社会各界审阅,并批准实施。合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标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不过,:公议员是法律上的外行,其所谓的感觉来自于公众的良知和朴素的认知,代表了公众的普遍看法。(张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