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多发
发布时间:2019-08-17 10:27:15
核心提示:,该院受理此类案件32件,呈上升趋势,应引起重视。
审判实践当中发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专业性强,医患双方对立情绪大,是民事案件审理中的难点。自2010年至今,该院受理此类案件32件,呈上升趋势,应引起重视。
经分析,此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案件鉴定多,审理周期长。医患双方往往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有较大的分歧,需依赖司法鉴定,延长了审理周期。
专业性强,认定事实难。医疗病历及司法鉴定医学专业性强,影响到对该类案件事实的认定。
医患矛盾对立性强,调解难度大。患者往往提出一些非理性的要求,而院方大多强调自身不承担责任或承担很少的责任,双方对立性强。
患者诉求高,获赔额相对较低。医患纠纷中,院方大多仅存在一定的医疗过失,而患者受专业知识限制,不能正确认识医患双方的过错程度,提出高额的索赔要求。
该类案件多发的原因:
医疗行为不够规范。少数医务人员缺乏责任心,手术前未能及时将病情、治疗手段等告知患方,影响患方知情权、选择权的实现。也有一些医务人员对病症认识不足、低估手术风险、出现特殊情况后救治措施不积极,引发医患纠纷。
患者的心理预期与医学局限性之间的矛盾。患者大多不了解医疗行为的复杂性、局限性,一旦病情恶化或达不到预期的治疗效果就认为是医院的过错所致。
缺少专业性的非诉医患矛盾化解机制。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矛盾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当事人。
针对上述问题,:
强化医务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医疗机构应改进服务理念,对医务人员加强医德、医风方面的教育,增强责任意识,规范诊疗行为,避免医患纠纷。
建立完善的医患纠纷专业调解机制。建立专业调解机构,第一时间调解医患矛盾。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建立专业调解与诉讼调解的互动衔接机制,力促调解化解矛盾。
提高案件审判的专业化水平。选任一批具有医疗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医患纠纷案件,组建专业合议庭,建立专家咨询制度,确保案件审理符合医学规律,避免“外行审判”。
规范委托鉴定行为。尽量让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完善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以帮助法官正确地认定证据、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切实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促进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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