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19-08-19 09:59:15


  人身权通常分为人格权与身价权两大类。人格权是以权利人的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权利,身份权是特定民事主体而以主体身价上的利益为客体的权利。

  人身权的内容:

  按照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的基本理论,人身权的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就是指在人身权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依据自己匠愿意,为实现自己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通过某种行为而实现自己的人格利益或身份或身份利益,就行使人身权利。学者认为,人身权利包括三层意思:一是权利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内,根据自己的利益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二是权利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要求义务人不为一定行为;三是权利人有权在自己的人身权利遭到侵害或义务不履行义务时,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 医学 教育网搜集整理 。

  人身权利的行使,应当受权利人意志的支配。但是,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利益,维护社会安定,协调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的冲突、个人权利之间的冲突,增强人与人之间的和睦友善关系,权利主体行使人身权,应当受天某些适当限制。例如,为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肖像,为合法使用,权利人不得主张肖像权。公民享有健康权,可以通过诊治而使疾病痊愈,也可以放弃治疗而使健康恶化,但因其患有性病时,从公共利益考虑,则可以违背不治疗的意愿而对其进行强制治疗。对于生命权,法律与禁止其自由放弃,因而原则上自杀是违法的,行使人身权利的适当限制还表现在适当忍受来自他人的轻微的防害,以维护社会的和谐。不超过容忍界限的妨害,不构成侵害人身权利,不得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例如,在公共汽车上被他人踩脚、挤撞,不得主张其身体权受到侵害;在旅店中住宿,不得以同室旅客的鼾声而使其健康权受到侵害而提出侵权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