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证处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29 21:28:15


  河北省公证处收费标准

:“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应当按规定收费”。、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下发的计价费(98)814号文件,按照不同的公证事项,主要实行两种收费办法:

  (1)按件收费。如公证证明公司章程、证据保全等,即按每件100—1000元分别收取公证费;

  (2)按标的总额收费。如证明房屋转让、买卖、经济合同等,即按合同标的1%—0.05%分别收取公证费。如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当事人负担确有困难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公证处减收公证费 。

  公证证明事项收费标准 :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 80元/件

  证明文书副本、节本、译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法律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等 80元/件

  声明书、委托书 200元/件

  非财产性民事协议:赡养、抚养、变更抚养权、 寄养、监护、解除收养关系等 2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家庭财产分割、遗产分割、 民间借贷、还款协议、婚前夫妻财产约定离婚财产 分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 400元/件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 收益额的2% 最低200元

  遗嘱类公证 遗嘱 400元/件

  保管遗嘱 10元/件/月

  清点遗产 450元/件

  保管遗产 协商收费

  确认遗嘱效力 500元/件

  收养 生父母共同送养 500元/件

  生父母单方送养 800元/件

  其他监护人送养 1000元/件

  事实收养 1000元/件

  法人证明:资格、资信、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 会议决议、文件等 500元/件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 买卖及股权转让

  分段计算后累计 标的比例

  50万元以下 0.3%

  50-500万元 0.25%

  500-1000万元 0.2%

  1000-2000万元 0.15%

  2000-5000万元 0.1%

  5000-10000万元 0.05%

  10000万元以上 0.01%

  最低200元

  其它经济合同 标的比例

  2万元以下 1% 2-5万元 0.8%

  5-10万元 0.6%

  10-50万元 0.5%

  50-100万元 0.4%

  100-200万元 0.3%

  200-300万元 0.2%

  300-400万元 0.1%

  400万元以上 0.05%

  证据保全 证人证言、书证 200元/件

  声像资料、电脑软件 800元/件

  不动产 1000元/件

  其它物证 400元/件

  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 1000元/件

  票据拒绝 400元/件

  不可抗力事件 400元/件

  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500元/件

  提存公证 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标的额的0.3%

  最低100元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债务总额的0.3%

  证明财产清点、清算、评估、估损 公民个人 450元/件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2500元/件

  公证监督 拍卖 2500元/件

  招、投标 2500元/件

  评奖、开奖 2500元/件

  商品抽样检测 900元/件

  其它 1800元/件

  保管文书 10元/件/月

  公证抵押登记 400元/件

  证明行政性合同、协议 如计划生育协议、宅基地使用协议 30元/件

  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代办费 400元/件

  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认证代办费 100元/件

  代拟法律文书 民事类 100-180元/件

  经济类 500-900元/件

  修改法律文书 民事类 50-100元/件

  经济类 200-500元/件

  公证书副本 10元/件

  公证卷宗查档 30元/卷/次

  常年公证法律顾问、对大宗复杂的法律事务 提供综合性公证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协商收费

  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的鉴定 费、评估费、差旅费、调查费等应由申请人支付 实报实销或定额报销

  注: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 应收取手续费。 已审查的。 未经审查的每件10元 该事项公证费的50%

:“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应当按规定收费”。、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下发的计价费(98)814号文件,按照不同的公证事项,主要实行两种收费办法:

  (1)按件收费。如公证证明公司章程、证据保全等,即按每件100—1000元分别收取公证费;

  (2)按标的总额收费。如证明房屋转让、买卖、经济合同等,即按合同标的1%—0.05%分别收取公证费。如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当事人负担确有困难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公证处减收公证费 。

  公证证明事项收费标准 :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 80元/件

  证明文书副本、节本、译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法律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等 80元/件

  声明书、委托书 200元/件

  非财产性民事协议:赡养、抚养、变更抚养权、 寄养、监护、解除收养关系等 2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家庭财产分割、遗产分割、 民间借贷、还款协议、婚前夫妻财产约定、离婚财产 分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 400元/件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 收益额的2% 最低200元

  遗嘱类公证 遗嘱 400元/件

  保管遗嘱 10元/件/月

  清点遗产 450元/件

  保管遗产 协商收费

  确认遗嘱效力 500元/件

  收养 生父母共同送养 500元/件

  生父母单方送养 800元/件

  其他监护人送养 1000元/件

  事实收养 1000元/件

  法人证明:资格、资信、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 会议决议、文件等 500元/件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 买卖及股权转让

  分段计算后累计 标的比例

  50万元以下 0.3%

  50-500万元 0.25%

  500-1000万元 0.2%

  1000-2000万元 0.15%

  2000-5000万元 0.1%

  5000-10000万元 0.05%

  10000万元以上 0.01%

  最低200元

  其它经济合同 标的比例

  2万元以下 1% 2-5万元 0.8%

  5-10万元 0.6%

  10-50万元 0.5%

  50-100万元 0.4%

  100-200万元 0.3%

  200-300万元 0.2%

  300-400万元 0.1%

  400万元以上 0.05%

  证据保全 证人证言、书证 200元/件

  声像资料、电脑软件 800元/件

  不动产 1000元/件

  其它物证 400元/件

  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 1000元/件

  票据拒绝 400元/件

  不可抗力事件 400元/件

  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500元/件

  提存公证 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标的额的0.3%

  最低100元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债务总额的0.3%

  证明财产清点、清算、评估、估损 公民个人 450元/件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2500元/件

  公证监督 拍卖 2500元/件

  招、投标 2500元/件

  评奖、开奖 2500元/件

  商品抽样检测 900元/件

  其它 1800元/件

  保管文书 10元/件/月

  公证抵押登记 400元/件

  证明行政性合同、协议 如计划生育协议、宅基地使用协议 30元/件

  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代办费 400元/件

  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认证代办费 100元/件

  代拟法律文书 民事类 100-180元/件

  经济类 500-900元/件

  修改法律文书 民事类 50-100元/件

  经济类 200-500元/件

  公证书副本 10元/件

  公证卷宗查档 30元/卷/次

  常年公证法律顾问、对大宗复杂的法律事务 提供综合性公证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协商收费

  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的鉴定 费、评估费、差旅费、调查费等应由申请人支付 实报实销或定额报销

  注: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 应收取手续费。 已审查的。 未经审查的每件10元 该事项公证费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