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两家以上的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2019-08-17 12:37:15


被告两家以上的医疗机构

医疗纠纷案件属于一般管辖,可以由任何一家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标的超过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标准的,可以在任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法院立案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