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定解除的程序
发布时间:2019-08-18 02:25:15
签订合同,这个行为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属于非常常见的一种行为。因为只有在签订了合同之后,我们的合法权益才会受到保障。既然有合同的签订,那么就有合同的解除。那合同的法定解除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法定解除的程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同法定解除的程序
(1)通知对方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人。发生了法定的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这两种情形下,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的时候解除。
(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以请求法定的机构解决。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以后,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也可以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对于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有效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遵守该特别程序的规定。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不依法报请批准,或者未依法办理登记的,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二、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于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不进行履行催告,径直行使解除权。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若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在债权人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权;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人可不进行催告即享有解除权。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不经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这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当以上情形都没有出现,而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合同也应该解除时,合同就解除。这实际为将来法律的发展留足了空间,同时也防止法律出现漏洞。
三、合同法定解除应当满足条件
(1)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的是主要债务。
(3)经另一方催告。
(4)迟延履行一方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因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合同法定解除的程序的相关内容。如果我们对于合同中的一方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存在着异议的话,我们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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