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整顿 医院或被吊销执业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0-11-06 12:47:15
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将吊销执业许可证,对于出错等医疗过错行为,将被处以行政处罚。医疗事故发生后应该积极处理。
《上海市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的若干规定(试行)》于本月起实施,各级医疗机构如发生医疗事故的,将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据介绍,医疗机构同一科室在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二级以上、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以上”的医疗事故或三起以上“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以上”的医疗事故的,将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该科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诊疗科目。医疗机构在因医疗事故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期间,其登记机关暂缓其校验。对于一级、二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负完全责任的给予责令暂停1年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对于出现错报或漏报辅助检查结果、开错手术部位、将手术器械或纱布等异物遗留在患者体内、擅离职守等情况之一,并且造成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将被加重行政处罚,直接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医院应该承担义务,积极履行医生的天职,避免发生医疗事故。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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