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电子证据

发布时间:2020-05-17 09:49:15


  “电子病历”

  在法律上不被承认

  提到电子病历的身份,有两个关键的时间是不能回避的——2002年和2005年。2002年4月份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其中并未提及电子病历,它明确规定我国在医疗纠纷的民事诉讼中实行“举证倒置”,这意味着如果出现医疗纠纷,医院方必须出示证据证明自己是无辜的。

  病历是医疗纠纷中最关键的证据,因此医院对待病历的态度更加谨慎。同时,,其中“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病历做了极为严谨和细致的要求,详尽到写病历要用哪种墨水,但对电子病历却只字未提,是一部完全针对传统纸质病历颁布的部门规章。“条例的出台对电子病历的应用是个打击。”黄新霆半开玩笑地说。

  2005年,随着《电子签名法》的颁布,电子病历的身份问题开始“柳暗花明”。广东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主任李奕明把《电子签名法》全部三十六条内容读了又读,直到烂熟于心,同时他还多次听取北京专家的讲解,终于吃透了《电子签名法》。

  “电子病历是在《电子签名法》的调节范围之内的。” 李奕明告诉记者:,电子病历的推广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它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因为没有专门针对电子病历的法律法规,涉及到一些具体问题的时候,不好操作。”

  从那时至今,我国一直没有哪部法律把“电子病历”明确写进去,电子病历的法律地位也一直悬而未决。虽然全国各地陆续有医院开始用电子病历,但是没有“名分”终究影响了电子病历推广和实施。

  谁能证明电子病历没被动过手脚

  最近几年,因电子病历而起的医患纠纷并不多。记者所了解到的、为数不多的几场官司非常类似:几个原告都把矛头对准了电子病历的真实性——谁能证明电子病历没被动过手脚?

  2004年,某患者家属状告协和医院,原告律师对医院所提交的、用以作为证据的电子病历提出质疑,认为电子病历中没有医生签字,并且修改过的日期、内容等经过覆盖,无法查询原始记录。因此,原告律师坚持认为,电子病历违反了卫生行政部门对病例的规定,也不符合法律对证据的基本要求。

  浙江开红律师事务所刘志勤律师专打医疗纠纷官司,她告诉记者,前不久,她曾接手过一个案子,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死者的女儿)发现医院偷偷修改了电子病历,所幸的是原告是被告医院的一名医务人员。立案之初,她已经把电子病历打印了一份。医院偷着改病历,她把两份病历对照后,马上就发现了。“如果原告不是那个医院的医生,如果原告没有及时调取病历打印出来,那么结果会怎样呢?”刘志勤忍不住一再反问。

医疗纠纷律师网站长宋律师最近正在受理一起与电子病历有关的官司,为了防止医院私下改病历,宋律师和原告早早把每天的用药清单打印出来,“这样,即使病历被改了,我们手里也有个依据。”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电子病历的修改没有痕迹”。患者和患者的代理律师说这句话时,语气中很有些不平:以前的纸质病历如果有涂改,马上能看出来;实行电子病历,医院可以不动声色、不留一点痕迹就把病历改头换面了。一旦打起官司来,患者肯定吃亏。

  同样的一句话从医院一方说出来,也很有些无奈。安徽省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信息中心医院的杨劲说“手写病历,病人一般不会怀疑,但是电子病历,即使病人找不出什么毛病和漏洞,他也会在心里打个问号。” 按照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一旦有纠纷,如果患者怀疑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医院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电子病历的真实完整性。

  目前,很多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从技术上来讲,是可以记录修改痕迹的,通过系统日志,系统可以准确记录修改的内容和时间以及修改人。但是很多医院的负责人还是会有这样的担心,电子病历系统的使用者是医院,软硬件的归属方也是医院,加上举证责任倒置,万一出现问题要对簿公堂,医院会很被动。

  “目前,电子病历在我国没有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和保障,对其安全性没有统一的法规,尤其是举证倒置制度的实施,患者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医患双方围绕病历举证的真实完整性将会引发更多的医疗纠纷。”5月11日,在上海举行的电子病历全国性研讨会上,李奕明的发言既是历经风雨的经验之谈又是意味深长的提示。

  起用电子签名,勇敢而艰辛的尝试

  李奕明对电子病历的诸多深刻认识都来源于广东省在电子病历方面的大胆尝试。据李奕明介绍,2003年制定的《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中,将电子病历作为附录写了进去,内容包括什么是电子病历,电子病历要实现什么功能,有什么具体要求等。这在全国属于先行者,其他省市目前还没有类似的规章。

  “这样处理起来有个参考,否则很多医院都不敢用电子病历,因为它没有参考。”李奕明的语气很坚定。有了这个前提,广东省20多家试点医院的电子病历在应用中不断大胆突破。

  东莞市石龙人民医院,一座看似平常的镇医院,在我国电子病历的应用中创下了一个“第一”——第一家在电子病历系统中起用电子签名的医院。

  2005年,广东省电子商务中心卫生行业分中心为石龙人民医院颁发了近500张数字证书。从此之后,石龙人民医院的大夫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通过自己的KEY登录系统,然后开始一天的工作。

  据石龙人民医院信息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推行电子签名,医院进行了很多次培训,给医生做动员,让他们明白这样做其实是保护他们,使他们免于医疗纠纷。同时,为了保险起见,医院采用双保险—推行电子签名,但医院同时也会把电子病历打印出来,手写签名。

  至今,石龙人民医院实施电子签名已有一年左右的时间,但是说到这一年多的成果,这位负责人语气有些苦涩:“开始的时候是轰轰烈烈,到现在大家已经没有什么兴趣了。”据她介绍,有时候因为系统不稳定,用起来有些麻烦,有些医生渐渐地就不想用了。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医生的电子签名读取的是服务器时间,因为服务器始终是放在石龙人民医院的,时间可以由医院进行修改,这样的话,一旦有患者质疑,医院就很难说清楚,电子病历上的电子签名也就起不到法律保护的作用了。

  这种情况下,如果医院要实现无纸化,难免会有医患纠纷。医院对此提出的解决方案是认证中心放一台服务器过来,医院读取这台服务器的时间,但认证中心负责把这台服务器锁住,医院不能更改任何一个时间。不过,截至目前,这一办法并未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