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麻醉针后患者死亡 逝者家属获25万元补偿
发布时间:2019-08-24 09:54:15
患者扁桃体手术前注射麻醉针,却忽然心跳、呼吸骤停,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前天,此事发生在上冲医院。昨天,,一边与院方进行协商。最终,院方与逝者家属协商达成一致,逝者家属获25万元经济补偿。
现场:
昨天上午11时左右,多位市民致电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2639333称,在上冲医院门口发生医患纠纷,很多市民围观。
接报15分钟后,记者在现场看到,已有十余名女子坐在医院门口,他们一边拉起横幅,上写“重大医疗事故,小病医死人”,一边哭着向市民诉说自己的遭遇,要求医院给予手术中意外死亡的亲人合理说法。
据逝者儿媳杨女士称,其婆婆洪女士今年55岁,因扁桃体发炎于9日到上冲医院动手术,“本来只用半小时的手术,我婆婆却在刚刚打完麻药后就死了。”
杨女士说,事故发生后逝者家属提出赔偿,可院方建议为死者做尸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但“尸检需要时间太长,我们一家又都是老百姓,最终结果很可能被医院左右,所以我们希望直接赔偿,但医院说只赔5万,我们不能接受”。
记者多次就此事问及院方办公室负责人,但未果。
协商:警方进行协调6小时谈妥补偿协议
昨天,,逝者的男家属们则在警方的协调下与院方代表进行了赔偿谈判,时间长达6小时。
中午1时许,记者在该院4楼的宣教室门口看到,逝者的几名男家属正与警方就补偿问题进行协调,而院方代表则并不在场,而在不远处的医院办公室内。谈判中,警方多次往来办公室与宣教室之间。一位当值警察介绍,病人家属情绪悲痛,“和院方一见面就谈不妥,所以只能由我们转达双方意见”。
下午7时许,在经过近6小时协调,逝者家属终于与医院签订了补偿协议。
死因:协议回叙事发原因麻醉时患者死亡
事后,记者经多方辗转,获知了该协议内容。协议首先回叙了事发原因,院方介绍:4月9日上午9时,患者洪女士进入手术室,准备行双侧扁桃体切除术。在进行扁桃体局部麻醉,注入1.5%浓度的利多卡因0.8ml时,患者忽然出现心跳、呼吸骤停。虽然经过医院全力抢救,但患者仍在3小时之后死亡。
其后,院方表示,医院希望逝者家属通过尸检方式依法赔偿,但是家属不同意医院的建议。经过医患双方协商,院方同意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一次性补偿逝者家属25万元,而逝者家属则需在领取补偿金后不再对此事进行任何责任追究,并同意解封病历。
■分歧
患者本人签免责协议?
在记者昨天获得的一份上冲医院手术同意书上,院方在第一条即规定“因麻醉意外,药物过敏出现呼吸、心跳骤停危及生命”免责,而患者本人亦在手术单上签字,表示同意。所以有医院工作人员认为,院方不应对此事负责。
对此,其家属回应称,该签字确为患者本人签署,但患者是小学文化并不识字,而医院则未经家属签字就擅自进行了手术。
系实习生注射麻醉针?
家属们提及,他们听说为患者注射麻醉针的是该院实习生,他们认为“这很可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对此,医院办公室人员回应称,该院没有取得培训实习生的资质,医院也根本没有实习生。
事件回顾:
记者陈国超报道:昨天上午,上冲医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一病人亲属称其父为切扁桃体,却死在该医院手术台上。院方未对事故进行解释,要求家属进行鉴定,以法律手段解决争议。
昨天晚上,本报报料热线2639990接到投诉电话,一位潘先生称昨天早上9点多,一位老人在上冲医院做扁桃体手术,打麻醉过程出了问题导致死亡。记者接报后赶到医院,看到该院大门口有人拉起横幅,上写着“重大医疗事故,小病医死人”等字样,两位妇女坐在大门口哭诉医院是“黑店”。
记者来到该院门诊楼9楼手术室时,公安人员、梅华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卫生部门工作人员均已到场,试图组织调解。据死者儿子冯先生称,其父(58岁)因有慢性扁桃体炎,经常咳痰,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其父来上冲医院住院两天后,昨天拟手术切除扁桃体。但刚刚打完局部麻醉,院方就对其父进行了抢救,最终没能抢救回来。他要求院方就此事写出一份书面解释,院方一直未写。现场的几位亲属认为是打针打错了才导致死亡。该院马院长则称此事是个意外,要求家属进行尸体解剖鉴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同时以正在进行调解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冯先生认为这一过程需要45天,拖太久了,因此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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