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法析难解医患纠纷 患方成植物人获赔二十万

发布时间:2019-08-15 01:04:15


    本报讯 曾被中央电视台、南方周末等众多媒体报道和关注的周某与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567040元(不含遵医附院已垫付的费用)。经过一审后,败诉一方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不服,认为患者来医院就诊前,已经在其它医院进行过治疗,逐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就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中时,2006年6月1日,维持了9个月生命的周某在医院宣告死亡,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支付了周某丧葬费7723.80元。周某去世后,周某的三位法定继承人参加了诉讼,要求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赔偿各种费用620899.47元(不含遵医附院已垫付的费用)。

    在本案的二审审理过程中,市中院的领导对此案非常重视,出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中,中院领导对双方辨法析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说服了双方,双方都同意各退一步。最终以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赔偿26万元,并且不再追究医院方为周某所垫付的医药费,一审案件受理费合计16020元,由周某的三位法定继承人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12810元,由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承担。

   至此,这件已经炒得沸沸扬扬的医患纠纷案终于以双方达成和解而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