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高医疗索赔案终审:判令预付治疗费打破先例
发布时间:2020-06-09 07:02:15
6月13日,、护理费等费用,其合理部分二被上诉人依法亦应赔偿,故以上海某医院估算的手术费及内置物费用的两倍作为二被上诉人应预付的金额。如预付金额不足以支付最终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申某可另行主张。关于申某主张的残疾生活补助费,因治疗尚未终结,伤残等级未确定,申某可待法定条件成就后,另行主张。
6月13日,审判决:河北第三医院、创生公司共同预付申某人民币15万元作为螺钉断裂后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二被上诉人互负连带责任;河北第三医院、创生公司共同支付申某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5万元,并互负连带责任。
审判长:判令预付医疗费是突破
该案审判长、河北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胡华军表示,二审,是因为申某以个案证明国内医院无法成功进行体内植入手术,要求870万美元的赴美医疗费用不具有说服力,其诉讼请求超出了法律规范的范围。据他介绍,一般情况下,受害人需要在治疗之后凭治疗费单据才能获得赔偿,但本案判决医院及医疗器械公司以上海某医院估算的手术费及内置物费用的两倍金额预付给申某,就是考虑到申某治疗的紧迫性和她自身的经济状况。可以说省高院的二审在此做了很大突破。
另据了解,为表达对医疗损害受害人的特别关照,。
15 日上午,记者连线暂住石家庄的申某,申某称,自己不接受此判决是因为判决结果与诉讼请求相距甚远。她表示,自己打这起官司并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仅为自己, “宁可一分钱没有,只要能站起来”,“打官司的目的是让人们关注‘垃圾医疗器械’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肯定要有人付出牺牲”。她告诉记者,尽管对此终审结果自己很不满意,但她不会为此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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