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第五医院一医疗事故的新闻调查医疗事故死亡赔偿
发布时间:2019-12-05 07:54:15
为了确保病历作为医疗事故证据的法律效力,看完病应即时打印病历,同时别忘了找当事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石家庄市第五医院一起医疗事故的新闻调查
本报记者:王龙飞
新闻背景:2010年3月初,记者接到家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柏林南区柳香珍举报称:2008年12月27日,丈夫张春楼因肝肾综合症、急性肾衰、尿毒症脑病等入住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五医院治疗。由于该院医务人员严重失职不负责任,漏诊、误诊,导致患者张春楼丧失了最佳治疗时机,使病情严重恶化,最终导致死亡。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否认医疗事故,推卸法律责任。记者调查:死者家属柳香珍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前后经过,并给记者提供了几份证明材料。其中:石家庄医学会于 2009年11月19日作出的"医鉴2009-060号《医疗纠纷"无非都是围绕着"医疗事故"的是与非闹得沸沸扬扬。医院给医疗纠纷起了个新名词叫"医闹",有的省会级医院象搞运动一样,在医院大门口或者院子里的活动区域显著位置拉上:"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疗秩序"等标语,似乎向社会以示院方清白和冤枉?医疗事故之所以成为非常敏感的问题,焦点在于"赔偿",利益涉及法律、经济和名誉等问题。医患双方各自为了维护各自的利益,无可厚非。然而,打官司就像"摔跤"、"跳弹簧床"一样,对医患双方都会不利。尤其是对于患者这一弱势群体来讲,首先从经济上和时间上就难以"奉陪"。所以,和谐社会更应该呼唤道义和良知!尤其是那些具有公信力、经济能力和某种权力的服务机构和国家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医疗事业之所以长盛不衰,不仅仅是因为人类都不可避免生老病死,最直接的就是:医院挣的钱都是人民的钱!医疗事业的兴与衰依靠于人民!白衣天使的美称源于人民!救死扶伤是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天职!不能光知道挣钱就泯灭了良知和道德!通过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五医院的这起医患纠纷或者说是医疗责任事故,我们不难看出,彻底整顿医疗道德刻不容缓!树立全民道德意识亦是当务之急!这起纠纷仅仅是个缩影,却能衬托出整个医疗行业的"病根"!此报道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新闻事件的最终结果!
欢迎到西部论坛注册会员共同关注民生
记录激动时刻,赢取超级大奖!点击链接,和我一起参加"2010:我的世界杯Blog日志"活动!
为了避免以上的法律问题,许多医疗机构在使用和研究开发病历的时候,多采用先用计算机打印出病历,然后再由医务人员每页手工签字后进行保存。医疗事故一旦发生便会产生无可挽回的后果,因此医疗事故预防成为重要的课题。巧顾法律常识栏目整理了医疗事故预防的一些知识和措施,另外还有医疗事故法规和医疗事故证据等相关内容的介绍。
最新资讯
-
08-11 1
-
08-24 1
-
08-25 2
-
08-22 1
-
08-03 1
-
06-0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