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4种情形
发布时间:2019-08-02 23:56:15
精神损害起诉时,因为加害人的行为在身体上或者心理上所受到的创伤而提出的赔偿请求,,它有一定的范围。
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以下几个:
1、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4、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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