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部分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23 13:50:15
2009年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
(根据2009年2月27日《2008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31元 /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837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45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044元/年;
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229元/年。
2009年洛阳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洛阳2008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9年发生或2009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洛阳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标准: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597元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78元
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72元
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957元
2009年北京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8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25元。
2008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460元。
2008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747元。
2008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7656元。
2009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现将2008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680元 【51.17元/天,1556.7元/月】
2、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 11978元 【32.81元/天,998.16元/月】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357元 【20.16元/天,613.08元/月】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5328元 【14.60元/天,444.00元/月】
5、职工平均工资 27374元
6、 住院伙食补助费15元/天
2009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305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1007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641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4077元
2009年山东青岛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青岛市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464元;
2、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999元。
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509元;
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303元。
5、2008年度青岛全市社会职工平均工资22986元;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296元(每月1941元)。
附:2008年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节录)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低速增长。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761.56万人,净增人口35737人。其中,市区276.25万人,增长0.25%;五市(县级)485.3万人,增长0.6%。全年新出生人口68859人,出生率为9.06%。;死亡人口55703人,死亡率为7.3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73%。。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64元,增长14.6%;人均消费支出14999元,增长12.1%;城市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37.4%。农民人均纯收入8509元,增长13.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303元,增长12.0%;农村恩格尔系数37.7%。全市社会职工平均工资22986元,增长9.2%;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296元,增长8.8%。
四川省(成都市)2009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川高法民一(2008)5号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采用下列新标准:(荣小龙律师提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09年4月30日之前的适用本标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09年4月30日之后的适用更新的标准,赔偿金额会更多高些)
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098元
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3547元
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8694元
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747元
5、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21312元
陕西省2009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摘要如下:
1.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5391元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58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772元
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136元
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79元
浙江省2009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2727元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5158元
3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9258元
4 、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7072元
5 、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 未公布
福建省2009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9年我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标准初步统计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961.45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2501.12元/年;
三、农民人均可纯收入为6196.07元/年;
四、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661.94元/年;
五、丧葬费11141元(2008年赔偿标准).
海南省2009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08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390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元,
5、职工平均工资21761元。
2009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标准
关于传发2009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标准的通知
:
、、法规规定, 》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09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通知如下:
一、2008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2990.4元。
二、2008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9524元。
三、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202.5元。
四、2008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84.1元。
五、2008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363元。
以上费用计算标准从2009年4月1日起执行。有关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最新资讯
-
01-20 0
-
08-27 2
-
08-06 0
-
08-04 1
-
09-01 0
-
08-2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