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抬车手指被挤掉一节 打工者起诉获赔一万二
发布时间:2019-08-07 23:29:15
前不久,我市某银行门前的停车场,发生了一起人身损害事件。事件的起因是,银行的保安人员招呼几名打工人员抬走挡在停车场出入口的一辆轿车,在抬车过程中,一打工人员的一个手指被挤掉一节。该打工人员与保安协商赔偿事宜失败后,起诉讼。8月17日,调解下达成协议,保安一次性赔偿受伤打工人员12000元,但是这12000元是由银行代交的。
据了解,6月28日中午,我市某银行门口停满了车。由于该银行正在装修,能走车的通道变得很窄,可是停在出入口处的一辆轿车挡住了进出车辆。银行的一名保安李某见此情况,在一时找不到轿车主人的情况下,他找来小王等十来名打工人员,请他们帮忙将这辆挡路的轿车抬走。 由于这家银行离停车场的出入口还隔着两家单位,所以这个出入口并不在该银行的门前。几个打工人员齐心协力把那辆车抬了起来,可是就在往下放车的时候,抬车头部位的小王的手指被挤在刹车片与摩擦片之间。当时小王右手无名指的一节被挤掉了,小王疼得倒在地上。保安和银行工作人员立即将小王送到附近医院,银行垫付了小王全部医疗费。 小王右手无名指的一节永远失去了。他出院后找到银行,要求保安赔偿自己的损失。但由于协商不成,小王找到张成林律师,。
张律师通过调查,确认了小王右手无名指的确是在抬车过程中被挤掉的,张律师将保安李某、,要求三方共同赔偿小王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属十级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3000元。
由于该停车场是在三家单位门前的广场上,三家都是受益单位,而当时要停在此地的车又不止一辆,所以本案具体的受益人不好确定,鉴于此,小王经与律师协商撤回了自己的起诉。 2006年8月17日,法庭经过调解,保安李某自愿赔偿小王12000元。当天该银行代保安李某向小王支付了12000元赔偿款。
作者:本报记者 化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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