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0-12-16 14:43:15


  福建省201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下发201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的通知

  闽交警网传[2011]138号

  各交警支队:

,现将201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通知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81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7426.86元/年(死亡、残疾赔偿金);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750元/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498.33元/年(被抚养人生活费);

  三、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2340元(丧葬费16170元);

  四、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见附件。

  附件: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二0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

  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22923元/年

  采矿业 29399元/年

  制造业 26383元/年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1335元/年

  建筑业 30344元/年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41046元/年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2552元/年

  批发和零售业 33155元/年

  住宿和餐饮业 22175元/年

  金融业 84307元/年

  房地产业 36990元/年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4595元/年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2553元/年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8073元/年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4346元/年

  教育 41333元/年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2629元/年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6812元/年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3077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