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0-12-16 14:43:15
福建省201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下发201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的通知
闽交警网传[2011]138号
各交警支队:
,现将201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通知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81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7426.86元/年(死亡、残疾赔偿金);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750元/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498.33元/年(被抚养人生活费);
三、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2340元(丧葬费16170元);
四、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见附件。
附件: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二0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
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22923元/年
采矿业 29399元/年
制造业 26383元/年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1335元/年
建筑业 30344元/年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41046元/年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2552元/年
批发和零售业 33155元/年
住宿和餐饮业 22175元/年
金融业 84307元/年
房地产业 36990元/年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4595元/年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2553元/年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8073元/年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4346元/年
教育 41333元/年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2629元/年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6812元/年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3077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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