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17 09:13:15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案由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包括: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产品责任纠纷;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等。

  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要同时具备以下4 个条件:1 、从损害事实存在;2 、行为人行为违法;3 、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 、行为人主观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