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金给付的方法
发布时间:2019-08-11 19:53:15
人身损害赔偿金给付的方法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第2款的规定,在我国,人身损害赔偿金原则上应一次性给付。一次性给付是以赔偿金总额确定为前提的,根据请求给付时间的不同,分为现在给付和将来给付。将来给付是指从现在开始至将来的多次给付或者将来的一次性给付。在我国已有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大多采用一次性给付原则。,对于赔偿权利人的损害赔偿金确定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其理由在于:,即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从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的赔偿标准。在此原则下,损害赔偿的总额是确定的。②为与以往的法律相衔接,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③司法审判实践中,一般采用对赔偿金判决总额的做法。司法实践中,对于一次性确定的赔偿金总额,多采取分期给付的方式支付。因为,确立了一次性给付的原则,不等于实际的支付方式都必须是一次性的,在赔偿权利人同意的前提下,当事人双方的经济状况,特别是赔偿义务人的支付能力,判决一次性给付或是分期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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