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案如何运用法律政策

发布时间:2019-08-09 17:41:15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法民请字(199O)第16号关于赵正与尹x惠人身损害赔偿案如何适用法律政策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尹x惠因疏忽大意行为致使幼童赵正被烫伤,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赵正的父母对赵正监护不周,亦有过失,应适当减轻尹x惠的民事责任。尹x惠应赔偿赵正医治烫伤所需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的主要部分。保险公司依照合同付给赵正的医疗赔偿金可以冲抵尹x惠应付的赔偿数额,保险公司由此获得向尹x惠的追偿权。赵正母亲所在单位的补助是对职工的照顾,因此,不能抵销尹x惠应承担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