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身权

发布时间:2019-08-27 04:14:15


身体,指自然人的生理组织的整体,包括人的头颅、肢体、器官等。移植的器官如果和其他人体组织和为一体的,就成为受移植人身体的一部分。假牙、假肢、人工心脏瓣膜等移植器官如果已经构成身体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应当属于身体。
我国《民法通则》没有明文规定身体权,但《宪法》规定了“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提到“侵害他人身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规定了,对于身体权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由此可见身体权也是为我国法律所保护的一种权利。身体权指的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并能自由支配其身体各个组成部分的权利。身体权的客体是公民的身体,身体权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其身体的完整性,完全性。